关于个人私隐条例的通知

关于个人私隐条例的通知


丰智理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

关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a条例〞)致客户的通知

a. 客户在开立或延续户口或由本公司提供服务时,需要不时向本公司提供有关资料。

b. 若未能向本公司提供该等资料,可能会导致本公司无法开立或延续户口或建立或延续提供服务。

c. 客户与本公司在延续正常业务运作中,本公司亦会收集客户的资料,该等资料可能会用于下列用途:

i. 为客户提供服务所涉及之日常运作及改善或加强客户服务;
ii. 设计供客户使用的财务服务或有关产品;
iii. 为本公司及/或特选的公司推广服务或产品;

d. 本公司会对其持有的客户资料保密,但本公司可能会把该等资料提供给下述各方(无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或境外)作第(c)段列出的用途:

. 任何代理人、承包人、或向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讯、电脑、付款或其他与本公司业务运作有关的服务的第三方服务供应者;
i. 任何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人,包括和本公司有关的其他成员公司或附属公司内已承诺为该资料保密的公司;
ii. 本公司在根据对本公司具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覆行对任何人士的披露责任;
iii. 特选的公司;目的是通知客户有关本公司认为适合他们的服务资料。

e. 根据条例的条款,本公司有权就处理任何查阅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f. 任何关于查阅或改正资料,或索取关于资料政策及惯例或所有的资料种类的要求,应向下列人士提出:

香港湾仔骆克道88号22楼
丰智理财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传真:2907 8072
电邮:cs@splendorfs.com

g. 本通知不会限制客户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